常見問答

以下是建築從業人員最常查詢的法規問題,由書格拉底 AI 助理整理回答。想問更多?直接使用 AI 問答!

Q:建築高度限制?
建築物高度限制依據是否位於實施容積管制地區、使用分區、基地臨接道路情況而有不同規定。未實施容積管制地區有 36 公尺或 12 層樓上限(第 24 條),住宅區則有 21 公尺或 7 層樓限制(第 23 條)。實施容積管制地區主要依第 164 條陰影面積及高度限制公式(H ≤ 3.6×(Sw+D))管制。
Q:集合住宅需要設置無障礙小便斗嗎?
集合住宅(H-2 組)的專有及約定專用部分可免除設置無障礙廁所盥洗室。但公共設施部分若依《建築設備編》第 37 條規定應裝設衛生設備,且設有小便器,則必須設置至少一處無障礙小便器。
Q:什麼是宜居建築設施?
臺中市鼓勵宜居建築設施包含垂直綠化設施、雙層遮陽牆體、植生牆體、造型遮陽牆板及複層式露臺等。設置後可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、建築面積及建築物高度,但需繳交回饋金,且免計容積部分不得超過法定容積率的 10%。
Q:什麼是供公眾使用建築物?
供公眾使用之建築物是指供公眾工作、營業、居住、遊覽、娛樂等之建築物。依使用類組、樓地板面積或特定條件認定,例如總樓地板面積達一定規模的市場、餐廳、辦公廳、醫院、六層以上的集合住宅等,需遵守公共安全檢查、消防設備及室內裝修審查規定。
Q:地下室是否須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?
依據法規,地下室若作為法定停車空間及防空避難室使用,且面積未超過法定上限,可免計入容積樓地板面積。但需確認基地面積及設計建蔽率、防空避難室與停車空間是否重疊(不得重複免計)、法定停車位數量。
Q:防火門的大小有規定嗎?
有。一般最小寬度 75 公分、高度 180 公分。安全梯用途寬度不得小於 90 公分;特定場所出入口寬度不得小於 120 公分。常時關閉式防火門單一門扇面積不得超過 3 平方公尺。
Q:北側退縮深度相關規定?
台中市新建或增建建築物高度超過 21 公尺者,若欲免依第 39 條之 1 檢討日照,北向鄰近商業區需退縮 3 公尺以上;北向鄰近住宅區需退縮 3 公尺以上,且退縮 6 公尺範圍內建築物高度須小於 21 公尺,並經都市設計審議通過。
Q:宜居陽台的綠化面積如何計算?
以 3×4m 陽台為例,扣除環樑後淨面積須有 1/2 以上綠化,綠化面積中又須有 1/2 以上採降板設計,降板部分須種植高度 1.8 公尺以上之樹木。降板面積需留設直徑 1 公尺以上空間。
Q:集合住宅的避難出口規定?
集合住宅的直通樓梯通達避難層後,均可開往共用避難通路,不受第 90 條第 1 款「二處以上不同方向出入口」限制。避難通路寬度須 1.5 公尺以上,設頂蓋者淨高不得小於 3 公尺,須接通道路。
Q:都更採權利變換要準備什麼文件?
主要需準備權利變換計畫,須在都市更新事業計畫核定發布實施後擬具,依規定程序辦理審議、公開展覽、核定及發布實施。台中市權變案件申請建照時需檢附都更事業計畫及權利變換核准函。
Q:小學樓梯的級高級深規定?
依建築技術規則第 33 條,小學校舍樓梯寬度 1.40 公尺以上,級高 16 公分以下,級深 26 公分以上。樓梯高度每 3 公尺以內應設平臺,平臺深度不得小於樓梯寬度。
Q:工廠類步行距離規定?
工廠類建築物(C 類)樓面居室任一點至直通樓梯口步行距離不得超過 70 公尺。有現場觀眾的電視攝影場不超過 30 公尺。15 層以上減為 20 公尺。非防火構造減為 30 公尺以下。
Q:陽台可以在落物曲線範圍內嗎?
可以。依建築技術規則及相關解釋函,陽台若符合「免計入建築面積」規定,則不計入高層建築物依落物曲線距離應退縮建築的範圍內。

以上回答僅供參考,請以正式法規文本為準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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